(一)
寫詩的人最起碼對字,對句子,對字與字、句子與句子之間的排列組合是有點興趣的,我在這種情形下,開始寫起歌詞來。當然更兼彼時山窮水盡,又絕對不肯朝九晚五的上班。李白詩:「欲邀擊筑悲歌飲,正值傾家無酒錢。」對錢與資本主義以及生活情調之間的關係仍存著浪漫的想法,一九八○年曾許願望數則如下:「擁有一艘快艇,一架直昇機,一輛吉普車。寫八本詩集。到一個『被特別的想像力所發明的地方』旅行。定居於明亮的,在文明的巔峰上的城市(經得起各種腐敗行為的城市)愛上數個聰明的有好聞氣味的男人。有三、四好友(交換唱片、秘方食譜以及飼養稀有寵物的心得),私釀一罈百年後開封的酒。七十歲時拍一個電影關於生命的最終的幻滅。」
我們不能用一首首寫得愉快而又極敏感、生動的詩去換取日日所需,這個傳統被清高驕傲的大力維繫著,在我看來,是低估了詩人對錢的想像力,又同時高估了錢對詩人的腐化力。聽說全世界皆如此,一時之間也未可如何。願望數則經過數年的激盪傾軋磨損,慢慢得到修正,於是關於資本主義,我找到一個比較緩衝的關係如下:「是這樣的,我期望一種令自己滿意的工作,那就是說擁有足夠的報酬又擁有同等的自由,最重要的是,隨時可以離開,又隨時可以回來。」聽起來像一個高級小酒館裡的爵士樂手。
我另外極羨慕某一種技工,腰間繫著一條皮帶,垂著各式口袋,口袋裡插滿工具,槌子、釘子、螺絲起子、鋸子等等,他們使物品和人體間的關係,顯得那麼有尺有吋合情合理,一張雕花細緻嵌合完美的桃花心木的桌子以及拴好一個螺絲即在頃刻之間虎虎生威的電器用品等等。我是沒有這個能耐的,小學上勞作課時所犯的各種可怕的錯誤使我相信所謂經驗只是可以更流利的犯錯。
於是在一個並不那麼偶然的情況下寫起歌來,生而無常性,數年之間所幹過的大大小小零零星星的事數數竟也有十種之多,其中唯有寫歌一項持續最久。就生存工具所要求的輕便來說,我對這個工作是沒有什麼抱怨的。我認得的一個馴獸師,一年到頭帶著他的三隻獅子兩隻熊十二匹白馬到處旅行表演維生,所有我能動用的不過是一枝筆和一張紙罷了。這幾乎是一個朝生暮死的行業,人物暴起暴落。寫歌寫傷時,就寫了一些離奇的詩,完全不知道做什麼用,也不知道有沒有人讀,可是很快樂。
(二)
我在許多種場合聽過自己寫的歌。咖啡廳裡永遠有所謂的「音樂」,通常就是流行歌。在一首歌的中途走進來,女歌手的聲音正拉拔到高,扺死纏綿處,穿紅色小方格圍裙的侍者走過來,問遲到的我要點些什麼。一陣電鋼琴噹噹噹噹在音箱裡碰撞追擊,完全沒有主意,我總在咖啡屋裡談生意─我的方興未艾的流行歌曲事業。對面坐著的製作人強調:生活、生活,你知道就是那種要與生活發生共鳴的東西。他把鳴發得那麼重,讓我突然脾氣暴燥,一口氣把咖啡喝完。歌又換了,不同的歌手,不同的題目,但永遠有著相同的氛圍,像水族箱裡浮動的海藻,像牙科診所裡過期的內幕雜誌,像重新裝潢的美容院,像咖啡室,像台北。
我誠心誠意想為像台北這種城市寫歌,像誠心誠意為自己寫詩,兩者對象不同,所以有兩張桌子,桌子上兩本 不同的筆記本,桌子下一邊躺著貓,一邊趴著狗。有人寫文章責備我自誇寫一首歌只要十分鐘,意謂對這行業不屑等等,完全不對的,有時寫詩更快。
不寫歌不寫詩的日子裡則渾渾噩噩,屋角一個衣架掉下來已經十天了,每天經過,看一眼,沒有一點欲望想要撿起來重新掛好。生活很難,因為只想做最少的事情。上街則到最近的超級市場買寶路牌狗罐頭以及讓貓大便的砂子。下午四點鐘,想要做體操的意志力又與當下情緒互相叛逆,填完了報上的數字遊戲、空間推理,測驗你是屬於那一種愛人,與同事相處五招,百無聊賴之極,這些都不怕,這些詩都可以處理,可是歌呢?生活、生活,我想到一個德國人說的,生活從來於人不適,且對健康有損。對於生活,我愈來愈傾向於極限主義。一天絕不要做超過一件事,真的最好什麼事也不做。
(三)
歌呢?歌需要煽情。我過可恥的懶惰的生活而且寫著怪誕的詩和煽情的歌,而且養了貓以後才恍然大悟其實自己比較像貓卻一直誤會自己是狗。歌呢?歌需要煽情和押韻,譬如「我很醜可是我很溫柔」。
離開台北就寫不出歌來了,在紐約寫不出來,只寫了「腹語術」,在巴黎也寫不出來,只能寫十四行。在西班牙,橫越向日葵橄欖樹的安達魯西大平原,想著加西亞,羅卡的詩和死,台北像一個黎明就忘的夢。錢花光了,剩一張機票從盧森堡飛回來,又要開始過生活,沮喪極了,在大街小巷惡形惡狀的走,有一個賣橘子的小販在他的手推車上豎個牌子寫著:「我很醜可是我很甜」當下與整個城市言歸於好。
有一次一夥人來到中山北路一個小酒吧,清晨三點鐘,滿屋子都是人,都是男人,怎麼說,可能其中也有的是女人,但都由男人扮演吧,燈光打得低低暗暗的,空氣中有一種竊竊私語的甜蜜的感覺,混雜著煙、酒、古龍水和刮鬍水的味道。忽然屋子中央一圈跑馬燈打亮了,歌的節奏由牆壁中滲出來,男人們圍攏過去,一對對的,開始跳起舞。有一個男孩在舞池前方抓起麥克風跟著卡帶唱起來,我推推同伴說,這是我寫的歌。男人和男人擁抱著,在舞池中輕輕摩擦著,慢慢的搖擺著──「讓我請你跳支舞,用一種失傳的舞步…」我知道他們永遠不可能愛上我,我在暗處覺得寂寞,但我因為可以用另一種方式去加入他們而覺得興奮、親愛。你知道嗎?你極可能是一個自己一輩子都不會發現的同性戀,我的另一個朋友曾經這樣告訴我。她是女人,而且只愛女人。我設想到各種情況,我極可能是一個自己一輩子都不會發現的什麼什麼。我被各種可能性激發,深深被一些不尋常的激勵氣氛所籠罩。
詩壇論詩時而言及的社會性、反映現實企圖等等,寫詩時是置之不理的,不是不屑,反而是不解。寫歌時受命慢慢曲折逼近,有時成功,有時失敗(想要迎合時通常失敗),才發現所謂大眾口味之抽象懸疑,反而變成另一神秘致命之處,砰然心動。
星期天下午在頂好廣場前演唱的新進搖滾樂團眾樂手的牛仔褲,一律在相同部位橫向扯破露出蒼白的膝蓋,唱的是「你永遠不會懂我」。唉我們這一行是多麼有趣啊,我放下超級市場的購物袋,在離他們最近的一個地方坐下來,想到大眾文化裡「公共領域」的部份,對這些蒼白的膝蓋多麼寬容,想到我甚至擁有一條比他們更百孔千瘡更拉風的牛仔褲而與有榮焉。
(四)
我們這個城市到底需要什麼樣的歌呢?寫「廢話搖滾」兜售四處碰壁,隨便寫首「情歌」夾帶一些寂寞等字眼一下就賣掉了。押ㄛ韻的最容易賣,押一韻的也不錯。寫寫就累了,朝生暮死的歌。計程車往外雙溪開,一百五十元的車程內,差不多可以聽完這一季最笨最紅的歌。聽說二十歲以上的人是不輕易買卡帶唱片的,於是所有的歌都為了取悅十五歲左右的人而寫。三十歲以上滄桑如我等者簡直無地自容──但幸好我寫歌。
幸好最後都可以歸罪給資本主義,一個炫人奪目的泥沼,令人亢奮又沮喪,今日為王明日為寇。
基本上是個音盲,同一首歌唱兩遍是絕不可能唱成一樣的,但我偷偷地多麼多麼想成為一個吟遊詩人啊。我答應我會重新考慮所謂詩和群眾。
一個盛極而衰的天王巨星披著他的金色大披風蹬著他的黑色馬靴一臉頹廢衰敗的樣子轉身沒入一條黑巷刮起一陣妖冶的風。我誠心誠意的想為他寫歌,寫塵生金樽酒如水,末世多輕薄,闌珊醉露棲愁魂,紅顏雲落歲將暮。寫波特萊爾:「你酷愛骸骨,和討人厭的標記,以便提高快感……」這是圓環街頭,牛肉場邊,我們有幾張麗宮歌劇院的優待券,我又發現有人在唱我的歌,講一個長髮女子的抒情心事,面目模糊的女子剛唱完第一段就把衣服脫光了,完全沒有節奏感,令我不勝惆悵,當下發重誓要寫一首老練風騷以節奏感取勝的歌專供牛肉場用。散了場,順著熱鬧的街走下去,有賣膏藥的,掛起一張張器官敗壞放大的照片,一隻耳朵,得的是什麼炎,爛兮兮地豎著,孤單地傾聽著,隔壁攤是盜版錄音帶,五隻大音箱齊聲共鳴:我喜歡你說謊的方式。一陣午夜的風吹來,如水。啊有時候我確實感覺與這城市完全地志同道合,沆瀣一氣。
※ 本文摘選自《曼陀羅詩刊》第9期 ※
Friday, September 1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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